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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:八个方面措施促进汽车消费

发表时间:2020-03-30 14:01:02    点击:

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28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(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)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,请商务部、税务总局、供销总社相关司局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。




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先生,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先生,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部长马继红女士,请他们就流通行业复工、税费减免政策、创新经营业态等来回答媒体提问。

汽车是国民经济战略性、支柱性产业,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,增长空间大、带动效益强,是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内容。受多重因素影响,2018年以来,汽车销量下降,疫情在短期内也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,1—2月,在社零总额中汽车销售下降了37%。
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,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。2018年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,促进优化升级,概括起来至少是八个方面:

一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。

二、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。

三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。

四、鼓励实施汽车以旧换新。

五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。

六、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。

七、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。

八、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等等。

一些地方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,陆续出台了汽车更新补贴、新车购置、增加限购号牌指标、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等措施。


汽车的产业链条长,设计开发、生产的周期长,涉及面广,参与方多,促进汽车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。促进汽车消费需要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,要在生产、流通、消费三端发力,要统筹兼顾经济发展、环境保护和交通出行三方面的要求,要中央、地方、企业、中介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凝聚共识、齐心协力形成有针对性、可行性的、综合性的政策措施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促进消费升级,有利于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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